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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有關貴公司函詢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是否歸屬光電業別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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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8002333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8 年 04 月 0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
內容: |
主 旨:有關貴公司函詢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是否歸屬光電業別疑義案,復請查 照。 說 明:一、依貴公司之工廠登記證,係登記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應屬本署 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之非金 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不應以「其他事業」之事業別列管,故貴公司事 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公告事業別應予以修正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 造業」,另填報之行業別代碼亦應增列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及機械 設備製造業。 二、有關旨揭事項,建請貴公司宜釐清從事之製造程序可否歸屬為光電業 別,至廢棄物之判定應以其性質、成份及種類而定,非由製程產生之 事業廢棄物判定是否屬光電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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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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