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按戶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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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6003986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6 年 05 月 31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
內容: |
主 旨:有關按戶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疑義,復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局 96 年 5 月 25 日環廢字第 0960015376 號函。 二、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 自來水供水區未接管使用自來水及非自來水供水區之家戶,應就戶政 機關之戶籍資料,按戶定額計算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另依戶 籍法施行細則第 24 條第 2 項規定,經戶籍登記之戶,應請領戶口 名簿。 三、本案同一戶籍地址不同戶號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之徵收,應以持有 戶口名簿之「戶」,按戶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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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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