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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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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本案因需申請工廠變更登記,且以(非該公司產生)廢棄物作為原料再利用或代處理,屬認定標準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之開發行為,應以較嚴格之細目及範圍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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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綜字第7605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6 年 12 月 2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
內容: |
全文內容:本案因需申請工廠變更登記,且以(非該公司產生)廢棄物作為原料再利
用或代處理,屬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其他工廠及第二十八條第
一項第三款一般事業廢棄物之其他處理興建工程之開發行為,應以較嚴格
之細目及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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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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