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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查本署94年8月30日「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醫院」及「護理之家」皆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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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5006136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5 年 08 月 0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查本署 94 年 8 月 30 日「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 ,「醫院」及「護理之家」皆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 事業。 二、醫院若與附設之護理之家屬不同開業執照,即屬不同事業,應分別依 各自管制編號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 理流向,不得合併申報。 三、另查護理之家非屬於本署 94 年 4 月 1 日「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 申報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 形之事業」,故可以免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但若貴院為廢棄物管理 上之需要,可逕向本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申請恢復護理之家上網申 報之權限,惟仍請依本署 93 年 6 月 29 日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 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 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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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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