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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函詢保稅工廠接受委託測試 IC、WAFER後產生之不良品處理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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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4007705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本案保稅工廠接受委託測試之 IC、WAFER 若為國外製造而尚未通關 進口者,則測試過程產生之不良品,應請全數退回國外,不應於國內 廢棄。前開應退回國外之 IC、WAFER 不良品,建請關稅局考量不予 以破壞,以避免國外誤以為是我國輸出之廢棄物。 二、若保稅工廠接受委託測試之 IC、WAFER 為國內事業所產生,則測試 過程產生之不良品仍屬原委託測試事業所有,若擬廢棄,則應全數退 回該事業,由其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28 條規定,以自行清除處理、共 同清除處理、委託清除處理等方式擇一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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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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