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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貴局所詢限制使用對象於營業場所販賣塑膠類免洗餐具及厚度未達○‧○六公釐之購物用塑膠袋,若其屬「包裝成商品形式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因其係屬「商品」而非屬前述「購物用塑膠袋」之定義,故本署不予限制;若屬散裝且不須拆封即可用於裝提所購商品者,則符合前述「購物用塑膠袋」之定義,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厚未達○‧○六公釐之購物用塑膠袋,無論其為有償提供或無償提供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2000597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2 年 02 月 10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容: 全文內容:貴局所詢限制使用對象於營業場所販賣塑膠類免洗餐具及厚度未達○‧○
          六公釐之購物用塑膠袋,若其屬「包裝成商品形式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
          ,因其係屬「商品」而非屬前述「購物用塑膠袋」之定義,故本署不予限
          制;若屬散裝且不須拆封即可用於裝提所購商品者,則符合前述「購物用
          塑膠袋」之定義,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厚未達○‧○六公釐之購物用塑
          膠袋,無論其為有償提供或無償提供。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