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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本署為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使各級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於現場執行稽查工作有統一之作業標準,本署已訂定「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現場稽查標準作業程序」,其中規範之塑膠袋厚度量測工具為「數位式外徑測微器(micrometer)」,依據該作業程序第五點規定,購物用塑膠袋厚度之量測點應於袋緣附近取一點,依數位式外徑測微器操作說明,量測該點單層塑膠袋厚度三次後取平均值,即為量測之購物用塑膠袋厚度值;另依該作業程序第三點規定,其測量購物用塑膠袋厚度之容許誤差為正負○‧○○五公釐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10075692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1 年 11 月 04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容: 全文內容:本署為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使各級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於現
     場執行稽查工作有統一之作業標準,本署已訂定「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
     現場稽查標準作業程序」,其中規範之塑膠袋厚度量測工具為「數位式外
     徑測微器(micrometer)」,依據該作業程序第五點規定,購物用塑膠袋
     厚度之量測點應於袋緣附近取一點,依數位式外徑測微器操作說明,量測
     該點單層塑膠袋厚度三次後取平均值,即為量測之購物用塑膠袋厚度值;
     另依該作業程序第三點規定,其測量購物用塑膠袋厚度之容許誤差為正負
     ○‧○○五公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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