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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查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規定,注射藥劑空瓶倘未曾與感染性物質接觸者,則非屬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惟其為直接接觸毒性化學物質或其混合物之盛裝容器者,仍屬本標準所稱之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並應以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之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01115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0 年 02 月 26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容: 全文內容:查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規定,注射藥劑空瓶倘未曾與感染性物
          質接觸者,則非屬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惟其為直接接觸毒性化學物質或其
          混合物之盛裝容器者,仍屬本標準所稱之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並應以有
          害事業廢棄物清理之。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