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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廢/停「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第十九條所稱專任職,係指清除處理機構專責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者,且同時不得受僱於其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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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3301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0 年 08 月 13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09 年 09 月 25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
內容: |
全文內容:「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第十九條所稱專任職,係指
清除處理機構專貴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者,且同時不得受僱於其他機
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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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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