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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宣棉紙製造業如其製程以手工抄紙者,非水污染防治法所稱之事業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3116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2 年 07 月 0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宣棉紙製造業如其製程以手工抄紙者,非水污染防治法所稱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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