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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事業生產、製造、加工過程中未產生廢水者,不需檢附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從事改變金屬或合成金屬性狀作為且產生廢水之事業屬金屬加工業範圍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21878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2 年 05 月 1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事業生產、製造、加工過程中未產生廢水者,不需檢附水污染防治措施計
          畫。從事改變金屬或合成金屬性狀作為且產生廢水之事業屬金屬加工業範
          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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