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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函轉司法院八十一年六月三十日(81)秘臺廳(一)字第○九六八六號函如附件,嗣復對於欠繳環保罰鍰之養豬業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時,若引用強制執行法第五十七條或第六十七條辦理豬隻查封或拍賣,請依該函逕聲請執行法院變賣或迅速拍賣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26502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1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函轉司法院81、06、30 (81) 秘臺廳 (一) 字第○九六八六號函如附件,
          嗣復對於欠繳環保罰鍰之養豬業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時,若引用強制執行
          法第五十七條或第六十七條辦理豬隻查封或拍賣,請依該函逕聲請執行法
          院變賣或迅速拍賣。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