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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譯法規中文內容(Chinese Content)

法規名稱(Title)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
公發布日(Date) 114.01.02
法規內文(Content)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附表所列之燃料,應符合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分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之規定。

 
圖表附件(Attach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