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行政函釋計7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主管機關: |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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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發)布機關: |
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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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發)布日期: |
11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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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發)布字號: |
環部授化字第1158100822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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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主 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行政函釋計 7 件(詳如附件),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歷經多次修正,旨揭行政函釋之法規內容已有
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副 本:本部法制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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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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