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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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歷史法規:
民國 105 年 12 月 08 日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105年12月8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圖表附件:
附表: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PDF
主 旨:公告修正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及生效日期。
依 據: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第五條。
公告事項: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及生效日期,如附表。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