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有害事業廢棄物採固化處理者,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
三判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其採衛生掩埋處理者,獨立分區掩埋管理事項
。 (如附件)
附 件:有害事業廢棄物採固化處理者,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三判
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其採衛生掩埋處理者,獨立分區掩埋管理事項
一 本管理事項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以下簡稱設
施標準) 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二 掩埋場內應有獨立分區之設施,其間隔堤 (牆) 之設置,應防止滑動
及崩塌並依設施標準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辦理。
三 既設之衛生掩埋場,應設置分區之滲出水收集系統,新設之衛生掩埋
場,應設置獨立之滲出水收集系統,定期檢測滲出水質,如發現重金
屬項目經常超過放流水標準,或下游之地下水監測井發現有重金屬污
染之情形者,應速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四 其他規定悉依衛生掩埋場之規定辦理。
五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