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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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歷史法規:
民國 101 年 05 月 18 日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101年5月18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圖表附件:
附表: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表.PDF
主 旨:公告修正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及實施日期。
依 據: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及實施日期,如附表。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