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6:3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屬第十二條第三款之水質項目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環部水字第1121320716號令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法規功能按鈕區
全文內容:核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有第十
          二條第一款至第六款情形之水污染防治費水質計算,屬第十二條第三款「
          經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本法所定之情節重大」者,其「該期排放水質依該業
          別或海放管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計算」之水質項目,係指經主管機關認定
          之該期排放水質項目中違反放流水標準之違規水質項目。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