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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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應回收廢容器(含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0930097365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圖表附件:
附表、應回收廢容器(含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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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主 旨:公告「應回收廢容器 (含廢乾電池) 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公告事項:一、應回收廢容器 (含廢乾電池) 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如附表。
二、本公告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三、本署九十一年四月八日環署基字第○九一○○二二四五五號公告停止
適用。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