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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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製造、輸入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材料製成之飲料、包裝飲用水、調製食品容器業者及聚氯乙烯(PVC)材料製成之飲料、包裝飲用水容器業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67079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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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主 旨:公告製造、輸入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 (PET)材料製成之飲料、包裝飲用水
、調製食品容器業者及聚氯乙烯 (PVC)材料製成之飲料、包裝飲用水容器
業者,應以回收獎勵金方式執行回收,自八十六年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
卅一日止之回收獎勵金數額為每支新台幣一元。
依 據:「廢一般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