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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6:5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和平溪水區及其水體分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010070755號公告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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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目的:確保和平溪流域水資源之清潔與運用,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
              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
          二、水區範圍:如附圖(包括和平溪及其支流,流域面積五百六十一點零
              六平方公里,行政區域包括花蓮縣秀林鄉、宜蘭縣南澳鄉等之部分,
              村里名稱詳如附表一)。
          三、水體分類:依據和平溪之水資源最佳用途、涵容能力及水質現況等水
              體特性,訂定本水區內之水體分類如附表二。
          四、各水區水體分類之水質標準,依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之規定。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