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8:2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公告指定之物質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土字第1091210318號公告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土壤及地下水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    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詳
          如附件。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