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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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工廠設立應實施
環境影響評估
之工業類別定義及適用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7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89 年 08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0049091號公告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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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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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主 旨:修正「工廠設立應實施
環境影響評估
之工業類別定義及適用範圍」第二十
九項半導體工業定義及適用範圍。
依 據:「開發行為應實施
環境影響評估
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第一
款及第二款。
公告事項:修正本署八十五年七月十九日 (85) 環署綜字第四三八七一號公告工廠設
立應實施
環境影響評估
之工業類別定義及適用範圍第二十九項如下:
二九 半導體工業:係指從事積體電路晶圓製造、晶圓封裝、磊晶、光罩
製造、導線架製造工業。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