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0:3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六條第一款劣質環境用藥認定限值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0 月 2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5 年 07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50052657號公告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主 旨:本署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八八)環署毒字第○○七一○一三號公告「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六條第一款劣質環境用藥認定限值」,自即日停止適用
。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