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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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一四八種微生物為不列管之環境用藥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劑,不適用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9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07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50058209號公告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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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主 旨:廢止八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環署毒字第○○六四七四七號「公告 Acetoba
cter aceti 等一四八種微生物為不列管之環境用藥污染防治用微生物製
劑」公告。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