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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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與列管產品之輸出入國家或地區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9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80081062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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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主 旨:公告「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與列管產品之輸出入國家或地區」,並
自即日生效。
依 據:「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 7 條、「氟氯烴消費量管理
辦法」第 5 條第 2 項及「溴化甲烷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
辦理。
公告事項: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與列管產品之輸出入國家或地區(如附件)。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