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查本署公告第2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有機酸製造程序(含有機酸及酸酐),係指從事從事甲酸、乙酸、己二酸、丁烯二酸、草酸、水楊酸、醋酸酐、丁烯二酸酐或其他有機酸、酸酐之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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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95006360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5 年 08 月 09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查本署公告第 2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有機酸 製造程序(含有機酸及酸酐),係指從事從事甲酸、乙酸、己二酸、 丁烯二酸、草酸、水楊酸、醋酸酐、丁烯二酸酐或其他有機酸、酸酐 之生產者。上述公告內容,主要係針對製程中可能逸散之酸性氣體, 加以管制。 二、本案○○油廠股份有限公司以高酸性植物油為原料,經分餾及冷凝程 序,製成成品(植物性脂肪酸),與前揭公告條件相符,屬應申請設 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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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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