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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8.24 22:50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一、依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半導體製造業係指從事積體電路晶圓製造、晶圓封裝、磊晶、光罩製造、導線架製造等作業者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3074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5 年 04 月 2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一、依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
              規定,半導體製造業係指從事積體電路晶圓製造、晶圓封裝、磊晶、
              光罩製造、導線架製造等作業者。上開標準適用對象包含光罩製造程
              序,法已明定。
          二、依前揭規定,本案平面顯示器用之光罩製造程序,其排放之空氣污染
              物,應符合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