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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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本署公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鹼類化學製造程序,係指以化學方法,從事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碳酸鉀、碳酸鈉、碳酸氫鈉或其他鹼類之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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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940089867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4 年 11 月 21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本署公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鹼類化學製造程 序,係指以化學方法,從事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碳酸鉀、碳酸鈉、碳酸 氫鈉或其他鹼類之生產者。 以硫酸亞鐵、片鹼及水玻璃等原料,經化學反應產生氫氧化鐵(FeO2H ) 等產品,由於氫氧化鐵(FeO2H )屬氫氧化物,係為鹼類物質,已符合前 揭公告條件,應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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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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