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6 01:49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對於污染源是否符合排放標準之認定係以單一排放管道為準,故同一工廠於同一日內兩支以上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時,仍應分別予以告發處罰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2180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78 年 11 月 2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對於污染源是否符合排放標準之認定係以單一排放管道為準,故同一工廠
          於同一日內兩支以上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時,仍應分別
          予以告發處罰。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