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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1 17:34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查煤油圍爐用燃料之一種,其性質接近柴油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08021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12 月 09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20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查煤油為爐用燃料之一種,其性質接近柴油。燃油鍋爐或燃燒污染源使用
          煤油為燃料時,仍會排放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業者若使用排放係數計算
          其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時,可比照柴油之排放係數計算其應繳之空
          氣污染防制費。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