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2 04:35
現在位置:
行政函釋內容
友善列印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
題:
確係處於停工狀態,則可暫免設置專責人員,惟日後恢復生產,則仍應於生產前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031508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05 月 26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內
容:
全文內容:確係處於停工狀態,則可暫免設置專責人員,惟日後恢復生產,則仍應於
生產前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
相關法規: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