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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05:33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法務部製作轉請各縣市法院檢察署設置、繫掛反賄選之宣傳布條, 非屬「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尚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 款規定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30106292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6 日
單位業務分類: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容: 主    旨:法務部製作轉請各縣市法院檢察署設置、繫掛反賄選之宣傳布條,非屬「
          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尚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0 款
          規定,請  查照。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