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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05:30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殯儀館及附設火化場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定之事業,其產出 之廢棄物屬一般廢棄物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30070909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9 月 1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容: 主    旨:殯儀館及附設火化場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規定之事業,其產出之廢
          棄物屬一般廢棄物,復請查照。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