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2 07:31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一、依本署公告「第七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係指「一、以天然或合成橡膠或廢橡膠為原料,經素練或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從事橡膠製品之製造者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011714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03 月 18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一、依本署公告「第七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
              源」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係指「一、以天然或合成橡膠或廢橡
              膠為原料,經素練或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從事
              橡膠製品之製造者。二、僅從事膠合、硫化作業程序者不在此限。」
          二、倘該工廠並無素練或混練、壓延等製程,則免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
              變更及操作許可證。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