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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2 22:09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依本署公告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有關區域開發工程部分,係指十公頃以上(含)之開發作業,包括遊樂區、工業區及社區之開發;本案開發面積雖達十公頃,然非屬遊樂區,不宜以遊樂區類別採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7094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12 月 0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依本署公告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有關區域開發工程部分,係指十
          公頃以上(含)之開發作業,包括遊樂區、工業區及社區之開發;本案開
          發面積雖達十公頃,然非屬遊樂區,不宜以遊樂區類別採計。該工程內容
          為看台三處、水電照明、植栽等,並非所有工程均涉及砂石土方作業,建
          請依其他營建工程類之費率,採計涉及砂石土方作業部份之工程,計算空
          污費。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