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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5 01:45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鄉鎮市公所兼派任之清潔隊長支領清潔獎金是否有違「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一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2002163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3 月 19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再利用推動
容: 主    旨:函詢鄉鎮市公所兼派任之清潔隊長支領清潔獎金是否有違「地方機關清潔
          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一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依 99 年 11 月 4  日行政院核定「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
              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清潔獎金之支給對象,指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規定一般廢棄物之下列清潔人員:(一)清運垃圾人員;(二)清
              疏水溝人員;(三)清掃道路人員;(四)清運水肥人員;(五)其
              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核實認定之人員。
          二、本案清潔隊長可否支領清潔獎金一案,請依上述規定核實認定辦理。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