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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4 04:33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所詢轄內「○○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提出減少清除設備及每月許可量之變更申請,是否需「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繳交審查費一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20017787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3 月 1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容: 主    旨:所詢轄內「○○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提出減少清除設備及每月許可量之
          變更申請,是否需「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
          繳交審查費一案。
說    明:一、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第 5  條第
              2 款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車輛數量減少、汰舊換新、重
              新申領新牌者,主管機關得免徵應徵收之規費。
          二、本案合發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變更申請案,如確屬減少清除車輛,且
              因車輛減少造成每月許可量之刪減,尚符合旨揭收費標準第 5  條第
              2 款之規定意旨,主管機關得免徵應徵收之規費。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