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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3 01:00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所提之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其工程項目係包括農路、排水路、構造物、擋土牆保護工及混凝土砌磈石保護工、路面工程等五項,其中農路及路面工程應按「道路工程」類計算應繳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費額,其餘工程則依「其他建築工程」類計之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6870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11 月 0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所提之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其工程項目係包括農路、排水路、構造物、
          擋土牆保護工及混凝土砌磈石保護工、路面工程等五項,其中農路及路面
          工程應按「道路工程」類計算應繳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費額,其餘
          工程則依「其他建築工程」類計之。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