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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5 01:36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貴局函詢有關「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之護理之家定義疑義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10114994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2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07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再利用推動
容: 主    旨:貴局函詢有關「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之護理之家定
          義疑義案,復請查照。
說    明:依本署 99 年 8  月 10 日「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
          事項一(三十二)所列管之事業係護理之家,本案事業若屬行政院衛生署
          100 年 12 月 2  日修正發布之「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第 2  條所指
          之產後護理機構,而非護理之家,則非屬前開公告所列管之事業,惟事業
          如符合前開公告事項一(三十三)其他事業所列管之門檻,仍應依公告事
          項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