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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3 03:37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來函所提之堤防修築工程,係將舊有堤頂提高,其實際施工面積不易估算,故應繳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治費費額,應依公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之「其他建築工程」類,按工程合約經費計之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6335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10 月 14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來函所提之堤防修築工程,係將舊有堤頂提高,其實際施工面積不易估算
          ,故應繳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治費費額,應依公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
          防制費收費費率」之「其他建築工程」類,按工程合約經費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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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