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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3 18:52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一、本署公告第六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化妝品製造業,係指以香料、顏料、粉末原料或脂肪族有機化合物為原料,經溶解、分篩、混合、過濾或加壓成型等程序,從事粉劑、液劑、乳劑、油劑、油膏、眉筆化妝用品之製造者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4896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09 月 03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一、本署公告第六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化妝品製造業,係指以
              香料、顏料、粉末原料或脂肪族有機化合物為原料,經溶解、分篩、
              混合、過濾或加壓成型等程序,從事粉劑、液劑、乳劑、油劑、油膏
              、眉筆化妝用品之製造者。
          二、倘以起泡劑、柔軟劑、香料等原料烴溶解混合等程序從事液劑、乳劑
              等之製造,則屬前述公告製程,應依規定申請許可。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