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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3 18:43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製程與玻璃製造業相似,其工廠窯爐雖屬燃燒過程,惟其係使用純氧助燃,未經稀釋之排氣中含氧率必然大於百分之六,故不宜以含氧率百分之六為參考基準,應依該製程特性,以未經稀釋之排氣含氧實測值為參考基準,並以「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為管制標準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3967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07 月 28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製程與玻璃製造業相似,其工廠窯爐雖屬燃燒過程,惟其係使用純氧助燃
          ,未經稀釋之排氣中含氧率必然大於百分之六,故不宜以含氧率百分之六
          為參考基準,應依該製程特性,以未經稀釋之排氣含氧實測值為參考基準
          ,並以「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為管制標準。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