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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16:35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有關「熱塑型廢塑膠」本署已公告多年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其輸出(入)不須申請許可文件,惟貴屬各關稅局仍偶有要求業者請本署發函證明,請轉知相關同仁,對於後續案件,應依該項公告為之,以免造成業者困擾及各機關行政作業之負擔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7001698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7 年 03 月 05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07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容: 全文內容:有關「熱塑型廢塑膠」本署已公告多年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
     類」,其輸出(入)不須申請許可文件,惟貴屬各關稅局仍偶有要求業者
     請本署發函證明,請轉知相關同仁,對於後續案件,應依該項公告為之,
     以免造成業者困擾及各機關行政作業之負擔。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