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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00:24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函詢「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執行疑義案一、旨揭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所稱「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係指「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之清潔隊員及實際辦理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其中清潔隊員並不限於正式編制人員,執行機關得視變賣所得款項之收入及實際運用情形,考量工作負擔比例,本權責核發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獎勵金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6007431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10 月 08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永續消費回收
容: 全文內容:「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係指「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
          之清潔隊員及實際辦理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其中清潔隊員並不限
          於正式編制人員,執行機關得視變賣所得款項之收入及實際運用情形,考
          量工作負擔比例,本權責核發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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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