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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4 04:11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本署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清潔用品製造業,係指以化學合成方法從事各種界面活性劑、固態清潔劑、洗衣粉製造等之生產者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7863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01 月 22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本署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
          清潔用品製造業,係指以化學合成方法從事各種界面活性劑、固態清潔劑
          、洗衣粉製造等之生產者。僅從事摻配、分裝作業者不在此限。
          倘僅以摻配方式從事清潔用品之生產,則非屬前述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
          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