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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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一、依本署第五批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電線、電纜製造程序,係指以導電物質為材料,經表面處理、伸線(或絞線)、塗佈(或被覆樹脂)及烘乾之作業,從事絕緣電線及電纜之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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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71097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5 年 12 月 1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依本署第五批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電線、電纜製造程 序,係指以導電物質為材料,經表面處理、伸線(或絞線)、塗佈( 或被覆樹脂)及烘乾之作業,從事絕緣電線及電纜之製造。上述條件 說明中「烘乾」係指製程中需將材料表面之塗佈作烘乾處理步驟。 二、倘製程僅為「伸線(或絞線)」因其未產生空氣污染,故不屬於前述 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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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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