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關於本署第二批指定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包括有電鍍處理作業,為落實許可制度及事先預防污染之原則,本署前於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以環署空字第六一一六三號函,將真空鍍膜作業函釋歸類於上述電鍍製程在案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7072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5 年 03 月 01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關於本署第二批指定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包括有電鍍處 理作業,為落實許可制度及事先預防污染之原則,本署前於八十三年 十二月三十日以環署空字第六一一六三號函,將真空鍍膜作業函釋歸 類於上述電鍍製程在案。 二、惟經蒐集國內外研究報告,指出真空鍍膜(薄膜被覆)作業極為潔淨 ,無空氣污染物排放,與藉電解液為媒介之高污染電鍍製程完全不同 ,故真空鍍膜(薄膜被覆)作業不再歸類為前述應申請許可之電鍍製 程。
|
相關法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