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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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本署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規定,已指定公告四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並未包括該公司所提自動控制箱及高低壓配電盤裝配製程,惟該等製程中若涉及表面塗裝或噴漆作業,仍應依規定申請設置或操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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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392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5 年 02 月 0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本署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規定,已指定公告四批應申請設置變更 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並未包括該公司所提自動控制箱及高低壓配電 盤裝配製程,惟該等製程中若涉及表面塗裝或噴漆作業,仍應依規定申請 設置或操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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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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