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5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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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事業使用堆高機,若於場區定點作業,其空氣污染物之排放可依固定污染源之排放規定予以管制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265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5 年 02 月 0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內
容:
全文內容:事業使用堆高機,若於場區定點作業,其空氣污染物之排放可依固定污染
源之排放規定予以管制。
相關法規: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1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